本报讯(记者于建)为更进一步确保收盘阶段的价格稳定,近日经证监会批准后,上交所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行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交易机制及涉及调整将自8月20日起实行。上交所回应,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时57晚间15时。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能撤单。
股票上市首日的价格申报范围调整如下:对于新股上市首日,散户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地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恒定,即“有效地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发售价格的120%且不得高于发售价格的80%”;倒数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和大市期间清盘的有效地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发售价格的144%且不得高于发售价格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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