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发送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少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涉及通报,明确要求各区制订减少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的方案,拒绝在9月15日前汇总降价情况,缺失不合理的收支。这也意味著,今年十一前,北京重点国有景区未来将会全面降价。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拒绝各地减少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近日,北京市印发通报明确要求各区实施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通报拒绝,北京市各区必需抓住研究制订减少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工作方案,严肃积极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以减少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按照规定,今年9月15日前,各区就必需将景区的降价情况书面报送往市发改委,除此之外,还要总结降价工作积极开展情况、获得的效益、工作中找到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并于2018年10月底前上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备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构成机制减少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指导意见》),此次之所以拒绝上调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过分倚赖门票经济,门票价格‘额外负担’较轻问题引人注目”,造成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水平被大大推高,在一定程度上诱导旅游消费快速增长。按照这份《指导意见》拒绝,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必需严苛限定版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保持景区长时间运营所需的合理开支,主要还包括:大自然、文化遗产等资源维护开支;为游客获取基本游览服务所再次发生的设施运营确保、人员薪酬、财务费用等方面的成本开支;为游客获取基本游览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保险费。
除了对成本的范围确认之外,此次国家发改委还明确提出,各景区开支中由各级政府分担的部分,以及与景区长时间运营牵涉到的开支,不得算入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各级政府获取的补贴和已通过分开收费补偿部分,再加景区授权经营收入,都必需用作冲减景区门票定价成本。根据这份近期景区价格调整拒绝,所有另设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拒绝必需高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且不得强迫游客出售通票、联票,不得区别本地和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还拒绝各景区也不得将各种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绑销售,不得价外调高或强迫开立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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